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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虛擬資產監管:全部34個司法管轄區

所有追蹤的國家及歐盟,可篩選及排序。美國各州另有專屬追蹤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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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號司法管轄區地區狀態訊號
AR🇦🇷阿根廷美洲▲全面監管18個月內從登記制度走向完整規則
AU🇦🇺澳洲亞太◆過渡期平台牌照制度已立法,將於2027年4月啟動
BR🇧🇷巴西美洲▲全面監管框架法於2026年2月正式具備執行力
CA🇨🇦加拿大美洲▶部分監管以證券法延伸涵蓋虛擬資產,聯邦穩定幣法律則尚待施行
CL🇨🇱智利美洲▲全面監管「金融科技法」將虛擬資產納入金融監管
CN🇨🇳中國亞太✕禁止全面禁令,與全球最大規模的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試點並存
CO🇨🇴哥倫比亞美洲–無專門監管採用率高,草案屢提,仍無專法
EG🇪🇬埃及非洲✕禁止法定禁令,附有一項從未有人使用的牌照條款
SV🇸🇻薩爾瓦多美洲▲全面監管撤回法定貨幣地位,保留發行框架
EU🇪🇺歐盟歐洲▲全面監管MiCA已全面生效,寬限期已結束
HK🇭🇰香港亞太▲全面監管持牌交易平台、持牌穩定幣,並大力推動代幣化
IN🇮🇳印度亞太▶部分監管課稅且受監控,但仍無監管框架
ID🇮🇩印尼亞太▲全面監管監管職權由商品期貨監管機構移轉至OJK
IL🇮🇱以色列中東▶部分監管服務提供者須持牌,收益須課稅,框架仍在建構中
JP🇯🇵日本亞太▲全面監管歷史最悠久的牌照制度,現正移轉至證券法體系
KE🇰🇪肯亞非洲◆過渡期新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法律,將監管職權劃分給中央銀行與市場主管機關
MY🇲🇾馬來西亞亞太▲全面監管數位資產視為證券,交易平台視為認可市場
MX🇲🇽墨西哥美洲▶部分監管一部將虛擬資產隔絕於受監管體系之外的金融科技法
NZ🇳🇿紐西蘭亞太▶部分監管公平交易法規、納入防制洗錢(AML)規範,以及針對虛擬資產ATM的防護規範
NG🇳🇬奈及利亞非洲▶部分監管從銀行業禁令到證券法律,執法方向劇烈擺盪
PH🇵🇭菲律賓亞太▲全面監管兩個監管機構,同一監管範圍:BSP監管VASP,SEC監管發行
RU🇷🇺俄羅斯歐洲◆過渡期透過持牌中介機構進行的交易已合法化,支付仍遭禁止
SA🇸🇦沙烏地阿拉伯中東▼限制性官方不鼓勵、沙盒實驗、散戶悄然採用
SG🇸🇬新加坡亞太▲全面監管境內全面實施牌照制度,並自2025年起對僅服務境外客戶的業者採取強硬立場
ZA🇿🇦南非非洲▲全面監管虛擬資產被宣告為金融商品;數百家業者取得牌照
KR🇰🇷韓國亞太▶部分監管第一階段保護使用者;第二階段卡在穩定幣議題
CH🇨🇭瑞士歐洲▲全面監管「DLT法」模式:整合而非隔離
TW🇹🇼台灣亞太◆過渡期現行為防制洗錢登記制,牌照專法已通過並待定施行日期
TH🇹🇭泰國亞太▲全面監管2018年的法令,打擊詐欺趨嚴,稅務待遇轉趨優惠
TR🇹🇷土耳其歐洲▲全面監管在支付禁令之上快速建立的牌照制度
AE🇦🇪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中東▲全面監管四個監管機構,一套策略:全面發牌,廣納業者
UK🇬🇧英國歐洲◆過渡期規則已完成撰寫;新制度將於2027年10月25日啟動
US🇺🇸美國美洲▶部分監管一部聯邦法律已生效,第二部在參議院停滯,各主管機關自行制定規則
VN🇻🇳越南亞太◆過渡期首度獲得法律承認,並展開為期五年的市場試點

評等說明

▲ 全面監管。針對虛擬資產活動的專門牌照框架已生效。

▶ 部分監管。部分活動受虛擬資產專屬或經調整的規則規範;仍存在重大缺口。

◆ 過渡期。監管框架已立法或已擬定草案,但尚未全面生效。

▼ 限制性。重要活動遭禁止,或僅能透過狹窄的例外管道進行。

✕ 禁止。交易或發行等核心虛擬資產活動遭禁止。

– 無專門監管。無虛擬資產專屬框架;適用一般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