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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 ZA

▲全面監管  ·  主要監管機構:金融業行為監管局(FSCA);金融情報中心;南非準備銀行(SARB)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虛擬資產被宣告為金融商品;數百家業者取得牌照。


南非以宣告而非立法方式進行監管:2022年10月,金融業行為監管局(FSCA)依現行「金融諮詢及中介服務法」(FAIS法)宣告虛擬資產為金融商品,使虛擬資產的諮詢及中介服務(實務上涵蓋交易平台及經紀商)成為須取得牌照的業務。申請自2023年開放,FSCA此後已向數百家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核發牌照,同時公布未經授權營運業者的執法名單。與此同時,虛擬資產業者於2022年依「金融情報中心法」成為負有申報義務的機構(accountable institutions),金融情報中心(FIC)的旅行規則指令亦於2025年生效,完成由FATF推動的防制洗錢制度建置,有助於南非爭取脫離灰名單。

外匯管制是目前改革推進的方向。2026年4月,南非財政部發布「資本流動管理規則」草案,以取代1961年的「外匯管制規則」,並明確將虛擬資產納入外匯管制;2026年8月,財政部與南非準備銀行發布適用於跨境活動的「虛擬資產手冊」(Crypto Assets Manual)草案,擬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另行取得南非準備銀行授權,意見徵詢截止日為2026年9月30日。政府間金融科技工作小組的路線圖,持續引導穩定幣及代幣化政策朝最終制定專法的方向發展。

相關法律文件

宣告虛擬資產為金融商品

已生效FSCA依「FAIS法」所作宣告,2022年10月

將虛擬資產的諮詢及中介服務納入FAIS牌照制度:適任性標準、業務行為規則及FSCA監管;其牌照審核已授權數百家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並對無牌業者發出公開警示。

第一手資料:FSCA
罰則風險。未取得牌照提供金融服務屬「FAIS法」所定之犯罪,可處罰款、禁止從業及執法處分。

「FIC法」規範範圍與旅行規則

已生效2022年附表修正;FIC虛擬資產移轉指令,2025年生效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屬負有申報義務的機構:須向FIC登記、執行客戶盡職調查、進行申報,並自2025年起依旅行規則傳送發起人及受益人資訊。

第一手資料:金融情報中心
罰則風險。防制洗錢缺失將招致行政制裁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