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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 KE

◆過渡期  ·  主要監管機構:肯亞中央銀行;資本市場管理局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新制定的VASP法律由中央銀行與資本市場管理局分工監管。


肯亞已從對不受監管的市場課稅,轉為對其實施牌照制度。「2025年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法」建立該國首個監管框架,由肯亞中央銀行與資本市場管理局分工監管:前者負責核發穩定幣發行人、錢包提供者及支付相關服務的牌照,後者負責核發交易平台、經紀商及代幣化平台的牌照,並訂有公司治理、在地據點及防制洗錢要求。該法於2025年11月4日生效,2026年7月24日刊登於政府公報的施行規則(第134號法律公告)訂定資本要求,並啟動牌照申請程序。該法的制定,源於FATF灰名單的壓力,以及多年來與M-Pesa相關的虛擬資產採用遠遠超前於法律的現實。

課稅先行,並已重新調整:2023年開徵、按交易總值課徵3%的數位資產稅,已由「2025年財政法」改為對平台收取的交易手續費課徵10%消費稅(excise duty);此一調整是業界為讓交易平台留在境內而爭取的結果。

相關法律文件

「2025年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法」

已生效2025年第20號法律,2025年11月4日生效;「2026年VASP規則」(第134號法律公告)

肯亞首個虛擬資產監管框架:CBK負責穩定幣發行、錢包及支付服務的牌照;CMA負責交易平台、經紀商及投資相關服務的牌照;兩者皆適用適當人選、在地據點及防制洗錢/打擊資恐(AML/CFT)要求,資本及牌照規則則由2026年7月刊登於政府公報的規則訂定。

第一手資料:Kenya Law
罰則風險。牌照申請期間結束後,以無牌VASP身分經營即屬犯罪,可處罰款及監禁。

數位資產課稅

已生效「2023年財政法」,經「2025年財政法」修訂

按移轉總值課徵3%的數位資產稅,已改為對平台交易手續費課徵10%消費稅,稅負由交易額轉向中介服務費用。

第一手資料:肯亞稅務局
罰則風險。適用一般稅收及罰則規定;由平台代為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