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透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實施亞洲最完整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之一。數位支付代幣服務(包括兌換、移轉及託管)自2020年起須取得「支付服務法」牌照,相關業務行為規範亦持續收緊:散戶不得以槓桿或信用進行交易,禁止提供獎勵誘因,客戶資產須以信託方式持有並每日對帳。MAS於2023年8月定案穩定幣監管框架,適用於與新加坡元或G10貨幣掛鉤的單一貨幣穩定幣,以全額準備支持、五日內按面值贖回及發行人資本要求為基礎,並將「MAS監管穩定幣」(MAS-regulated stablecoin)標籤保留給合規發行人使用。該框架迄今以MAS政策形式運作;MAS於2026年9月1日發布「支付服務法」修正草案,擬透過穩定幣發行牌照賦予該框架法律效力,意見徵詢截止日為2026年10月16日,施行日期尚未確定。
2025年的關鍵舉措堵住了境外漏洞。自2025年6月30日起,「2022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要求在新加坡營運、但僅服務海外客戶的數位代幣服務提供者須取得牌照,而MAS明確表示僅會在極為有限的情況下核發此類牌照,迫使以境外客戶為主的業者遷移或關閉。新加坡亦成為首批在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第五輪評鑑下,接受虛擬資產監管有效性評估的國家之一。
相關法律文件
「2019年支付服務法」(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
對數位支付代幣服務核發牌照:兌換、移轉及託管。修正條文及MAS指引新增消費者參與限制(散戶不得使用槓桿或信用、不得提供獎勵誘因)、以信託方式保障客戶資產,以及旅行規則遵循要求。
「2022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22):數位代幣服務提供者(DTSP)制度
要求設於新加坡、但客戶全部位於新加坡境外的數位代幣服務提供者取得牌照。MAS表示僅會在極為有限的情況下核發牌照,終結了將新加坡作為不受監管之境外基地的做法。
MAS穩定幣框架及立法草案
適用於與SGD或G10貨幣掛鉤的單一貨幣穩定幣:以低風險準備資產全額支持、五個營業日內按面值贖回、發行人資本及揭露要求,並將「受監管穩定幣」標籤保留給合規發行人。2023年框架屬MAS政策,不具法律效力。2026年9月1日公布的「支付服務法」修正草案擬設立穩定幣發行牌照,要求準備至少等於面值,承認符合同等標準的外國發行穩定幣,並新增對具系統重要性穩定幣的監管權限;意見徵詢於2026年10月16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