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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 TH

▲全面監管  ·  主要監管機構: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泰國央行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2018年的法令,打擊詐欺趨嚴,稅務待遇轉趨優惠。


泰國自2018年的「數位資產業務緊急命令」起即實施專門法規:交易平台、經紀商、自營商、託管機構及ICO入口平台均由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核發牌照,此後陸續增訂上架規則、託管標準及廣告管制。泰國央行另禁止以數位資產作為支付工具。近期政策同時朝兩個方向發展。在打擊詐騙方面,2025年4月生效的修正條文鎖定服務泰國用戶的境外平台及人頭帳戶,賦予監管機構封鎖權限,並增訂協助詐騙的責任,多個大型無牌平台已遭封鎖。

在促進成長方面,內閣核准對透過持牌業者出售虛擬資產的資本利得免稅五年,期間為2025年至2029年;政府發行G-Token數位儲蓄工具;觀光沙盒則讓旅客可透過持牌中介機構將虛擬資產兌換為泰銖。嚴格的牌照制度,加上留在制度內即可享有的租稅優惠,這樣的組合正是泰國將交易量拉回境內的明確策略。

相關法律文件

「佛曆2561年數位資產業務緊急命令」

已生效2018年,經修正至2025年

對數位資產交易平台、經紀商、自營商、顧問、基金經理人及託管機構核發牌照;ICO須透過核准的入口平台發行;由SEC監管上架、託管及業務行為。2025年修正條文新增對招攬泰國用戶之境外平台的封鎖權限,以及協助人頭帳戶的責任。

第一手資料: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罰則風險。無牌經營數位資產業務屬刑事犯罪,可處監禁及罰款,並可封鎖平台。

透過持牌平台出售之資本利得免稅

已生效內閣決議,2025年6月(2025至2029年)

對透過SEC持牌業者出售虛擬資產的個人資本利得免稅五年,將租稅優惠與牌照監管範圍結合,以吸引交易量回流境內。

第一手資料:泰國政府
罰則風險。透過非持牌管道取得的利得仍須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