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適用一般法律而非專門制度。虛擬資產業者須在金融服務提供者登記冊上登記,並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法」列為申報實體,由內政部監管;「金融市場行為法」的公平交易條款涵蓋虛擬資產發行中的誤導行為,具類證券特徵的代幣則須承擔「金融市場行為法」的全部義務。金融市場管理局以發布指引代替設立牌照門檻,而2024–2025年的國會調查建議採取審慎、以危害為基礎的方法。
虛擬資產ATM議題已出現轉折。政府於2025年7月宣布禁止虛擬資產ATM,但始終未完成立法;2026年7月9日,內閣決定不實施全面禁令,改為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綜合)修正草案」中授予訂定規則的權力,以便限制以現金購買虛擬資產的金額,並在出現危害時禁止以現金購買高風險資產。稅務處理依循稅務局指引:虛擬資產屬於財產,為處分目的而取得所生的收益屬應稅所得。
相關法律文件
「金融市場行為法」之適用
公平交易禁止規定適用於所有向紐西蘭人發行的虛擬資產;屬於債權、股權或管理型投資權益的代幣,須承擔完整的揭露及牌照義務。
第一手資料:金融市場管理局
罰則風險。誤導行為及未持牌從事受監管發行,須負民事罰款及刑事責任。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範與虛擬資產ATM限制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屬受DIA監管的申報實體。2025年禁止虛擬資產ATM的計畫,已於2026年7月改為擬議授予訂定規則的權力,以限制以現金購買虛擬資產;截至本次審閱,該草案仍在國會審議中。
第一手資料:紐西蘭司法部
罰則風險。違反防制洗錢規定須負民事及刑事責任;ATM機台限制須待依修正後法律訂定規則後方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