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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 PH

▲全面監管  ·  主要監管機構:菲律賓中央銀行(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BSP);證券交易委員會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兩個監管機構,同一監管範圍:BSP監管VASP,SEC監管發行。


菲律賓由中央銀行與證券監管機構分治此一領域。菲律賓中央銀行(BSP)自2021年起依第1108號通函核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牌照,涵蓋兌換、移轉及託管,並設有資本、資安及旅行規則要求;2022年實施的暫停核發牌照措施,使持牌業者名單維持在少數。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則於2025年以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規則補上另一半:針對向菲律賓民眾提供虛擬資產的業者,訂定登記、揭露及行銷標準,矛頭直指未經授權即招攬當地市場的境外平台,其中數家已遭下令封鎖。

虛擬資產採用率仍位居全球前列,過去主要由匯款及邊玩邊賺(play-to-earn)遊戲帶動,因此消費者保護執法、未登記招攬處分及詐騙下架行動,始終是兩機關案件處理的核心。

相關法律文件

BSP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框架

已生效BSP第1108號通函(2021年)

對從事兌換、移轉及託管的VASP核發牌照:在中央銀行監管下,規定最低資本、防制洗錢計畫、旅行規則、資安及消費者救濟等要求。

第一手資料:菲律賓中央銀行
罰則風險。無牌經營VASP業務將依銀行及防制洗錢法規遭受行政制裁,並被移送刑事偵辦。

SEC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規則

已生效SEC規則,2025年

針對向菲律賓境內人士提供加密資產服務或進行行銷的業者,訂定登記及業務行為規則,包括揭露標準與廣告限制,並可對不合規的境外平台發布封鎖令。

罰則風險。未經登記的招攬行為將招致停止令、罰款及平台封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