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ptocurrencyRegulations全球數位資產法規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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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期  ·  主要監管機構:俄羅斯央行;聯邦稅務局(挖礦登記);俄羅斯聯邦金融監測局(Rosfinmonitoring)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透過持牌中介機構進行的交易已合法化,支付仍遭禁止。


俄羅斯的監管制度取決於國家需要虛擬資產來做什麼。2020年的「數位金融資產法」將持有及交易合法化,但禁止在俄羅斯境內將虛擬資產作為支付工具,央行也持續限縮散戶進入全球虛擬資產市場的管道。制裁改變了這番盤算:2024年的立法自2024年11月起將工業挖礦合法化並納入牌照管理,礦工須登記並向稅務機關申報,電網吃緊的地區則實施區域性禁令;另一部配套法律則建立實驗性法律制度,允許在俄羅斯央行監管下將虛擬資產用於跨境結算,明確作為規避制裁的管道。

國內自由化於2026年9月1日到來:第282-FZ號聯邦法「關於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於7月21日經國家杜馬通過、8月4日簽署後,於當日生效。俄羅斯人現可透過受俄羅斯央行監管的中介機構買賣虛擬資產;非合格投資人須通過測驗,在每家中介機構每年上限為30萬盧布,並僅限核准的高流動性幣種,通過測驗的合格投資人則不設上限。國內支付禁令維持不變,虛擬資產可用於外貿合約結算,業者須於2027年7月1日前取得牌照或完成登記,官方亦持續排除賦予其法償貨幣地位。作為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的數位盧布,正依法定時程分階段推廣普及。

相關法律文件

「數位金融資產法」

已生效第259-FZ號聯邦法(2020年),2021年1月生效

界定數位金融資產及數位貨幣,允許持有及交易,禁止在俄羅斯境內收受數位貨幣作為商品及服務的支付,並以稅務申報作為持有資產受司法保護的條件。

第一手資料:俄羅斯央行
罰則風險。違反支付規定須負行政責任;未申報的持有資產不受司法保護。

第282-FZ號聯邦法「關於數位貨幣與數位權利」

部分生效2026年8月4日簽署;2026年9月1日生效;牌照過渡期至2027年7月1日

將透過受俄羅斯央行監管之中介機構買賣數位貨幣合法化,並規定投資人測驗、非合格投資人在每家中介機構每年30萬盧布的上限(且僅限核准的高流動性幣種)、通過測驗的合格投資人不設上限、以數位貨幣結算外貿合約,以及對持有人的司法保護。國內虛擬資產支付禁令仍然有效,部分條文自2027年起適用。

第一手資料:CoinDesk,2026年7月
罰則風險。自2027年7月1日起,未取得俄羅斯央行牌照或完成登記而以虛擬資產中介機構身分營業即屬違法,銀行亦須拒絕涉及未經授權實體的轉帳。

挖礦合法化與登記

已生效2024年8月聯邦法律,2024年11月1日生效

將已登記實體及個人企業主的工業挖礦合法化,規定須向稅務機關申報,允許透過實驗性制度出售挖得的幣,並授權政府實施區域性挖礦禁令;政府已在能源吃緊地區實施此類禁令。

第一手資料:俄羅斯政府
罰則風險。未經登記從事工業挖礦及違反區域禁令者,須負行政及稅務責任。

跨境虛擬資產結算實驗性法律制度

已生效2024年聯邦法律;由俄羅斯央行主管

允許在俄羅斯央行監管下,經授權將數位貨幣用於外貿結算;此制度係為繞過支付制裁而設,其範圍及參與者由央行控管。

第一手資料:俄羅斯央行
罰則風險。此制度以外的活動仍受國內支付禁令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