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很早便解決了分類問題:2019年的指定命令將數位貨幣及數位代幣視為「資本市場與服務法」所稱的證券,由證券監督委員會主管。交易平台依SC指引以認可市場營運者身分營運,代幣發行須透過已登記的IEO平台進行,託管機構亦須登記;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堅持虛擬資產並非法償貨幣,並負責監管支付及防制洗錢面向。對無牌國際平台的執法行動持續不斷。
2025–2026年的方向是審慎的自由化。經修訂的SC數位資產交易平台指引於2026年5月20日生效,加快產品核准速度,同時收緊客戶資產、公司治理及持股標準,並將交易平台納入金融市場申訴服務機構(Financial Markets Ombudsman Service);中央銀行亦正進行令吉穩定幣及代幣化存款試行計畫。
相關法律文件
「2019年資本市場與服務(證券指定)(數位貨幣與數位代幣)命令」
將符合條件的數位貨幣及代幣指定為證券,從而啟動「資本市場與服務法」(CMSA)的牌照、發行及市場行為規範機制;SC指引規範交易平台(RMO)、IEO平台及數位資產託管機構。
第一手資料: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
罰則風險。經營無牌市場或未經授權進行發行,須依CMSA負刑事責任,包括監禁及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