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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各州監管追蹤

德州 TX

▶部分監管  ·  主要監管機構:德州銀行局;德州審計長(儲備);ERCOT(電網);州證券委員會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對礦工友善的電網、交易平台準備金規則,以及已注資的州比特幣儲備。


德州監管虛擬資產下手輕,投資虛擬資產卻出手重。銀行局依「貨幣服務法」(Money Services Act)所持的立場,將純粹的虛擬資產互換排除於貨幣傳輸之外,而涉及法幣的兌換及託管則須取得牌照;HB 1666(2023年)為服務德州居民的平台增訂交易平台義務,要求隔離客戶資產、維持足以應付提領的準備金,並提交年度報告。該州商法典很早就承認對虛擬貨幣的控制(control)及擔保權益完善(perfection)(HB 4474,2021年)。

2025年會期使德州成為第一個設立已注資獨立比特幣儲備的州:SB 21設立由審計長在州庫之外管理的德州戰略比特幣儲備,HB 4488保護該基金,州議會並撥款1,000萬美元作為初期購買之用。與此同時,ERCOT的併網排隊使德州成為美國挖礦重鎮,並對大型彈性負載設有登記要求,以及付費讓礦工降低用電的需量反應計畫。最低限度的牌照要求、支持挖礦的電網政策與主權比特幣曝險三者結合,是紅州虛擬資產模式最完整的體現。

相關法律文件

HB 1666:交易平台準備金及資產隔離要求

已生效Tex. Fin. Code ch. 160(2023年)

服務德州客戶人數超過一定門檻的數位資產交易平台,須隔離客戶資金、維持足以兌付提領的準備金、避免資產混同,並向銀行局提交年度報告。

第一手資料:德州銀行局
罰則風險。違規者將受銀行局執法,並喪失在德州營運的資格。

德州戰略比特幣儲備

已生效SB 21及HB 4488(2025年),2025年6月簽署

在州庫之外設立特別基金,供州政府持有比特幣(限於市值超過高門檻的資產),由審計長管理,並有權接受沒收財產及捐贈;配套法律保護該基金不被挪作他用,並撥款1,000萬美元用於購買。在託管安排完成前,審計長於2025年11月20日首次購入約500萬美元的比特幣現貨ETF,並於2026年5月任命儲備諮詢委員會及徵求託管提案。

第一手資料:德州公共帳目審計長
罰則風險。屬公共資金管理法規;不對私人課予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