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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州 LA

▲全面監管  ·  主要監管機構:路易斯安那州金融機構辦公室(OFI)  ·  審閱日期:2026年9月24日

專門的虛擬貨幣牌照,自2023年起低調施行。


路易斯安那州是東西兩岸以外少數設有專門州級虛擬貨幣制度的州之一。「虛擬貨幣業務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es Act)於2020年制定,牌照制度自2023年1月生效,要求與路易斯安那州居民從事虛擬貨幣業務活動(兌換、移轉及保管)者,須取得金融機構辦公室核發的牌照或辦理登記,淨值、保證保險及申報義務依業務規模調整,並設有小額業務登記級別。該州另搭配一系列支持虛擬資產的法律:2024年的法律保障自行託管及運行節點的權利,並禁止參與CBDC測試;對挖礦友善的條文則將家庭及工業挖礦列為許可用途。2026年,第923號法律廢除了「虛擬貨幣業務法」原定於2027年7月1日屆期失效的落日條款,第482號法律則新增自助交易機退款及客戶支援義務,兩者均自2026年8月1日起生效。

相關法律文件

「虛擬貨幣業務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es Act)

已生效La. R.S. 6:1381以下(2020年);牌照制度自2023年1月起實施;落日條款已由2026年第923號法律廢除

與州居民從事虛擬貨幣業務活動(兌換、移轉、保管及管理)須取得牌照或辦理登記,並須符合由OFI執行的有形淨值、保證保險、檢查及年度申報要求。

第一手資料:路易斯安那州OFI
罰則風險。無牌活動將依該法受民事罰款及停止令處分。

「區塊鏈基本法」(Blockchain Basics Act)

已生效HB 488(2024年)

在分區規範的限制內保障自行託管、節點運作及家庭挖礦,豁免挖礦者及質押者就該等活動取得貨幣傳輸業者牌照,並禁止州政府參與CBDC試點。

第一手資料:路易斯安那州議會
罰則風險。限制州及地方政府的行為;未設針對私人的罰則制度。